3度猥褻胞妹 狼兄遭判刑

【新唐人2013年03月31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31日電)新北市1名男子涉嫌3度在住家猥褻未成年的妹妹,並曾將她強押到牆壁,用下體緊貼少女。法院審理後,判他1年4月徒刑。

新北地方法院公布的判決書指出,20多歲的男子在去年2月12日凌晨5時左右,趁妹妹在房間睡覺,進房撫摸妹妹大腿,被害人驚醒後,隨即要求哥哥離開。

法院指出,男子在當天晚間10時左右,再度將妹妹押到住處牆邊,不顧對方反抗,涉嫌用下體緊貼少女臀部,第2度猥褻被害人得逞。

判決書指出,男子在同月19日凌晨下班回家,進入被害人房間時,見妹妹已熟睡認為有機可乘,徒手撫摸被害人胸部和下體,少女因而驚醒要哥哥住手,男子鬆手後立刻離開房間。

少女因不滿哥哥行徑,將案發經過告知同學,經由同學向老師報告後,全案才揭露。男子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並當庭向妹妹認錯,被害人則向法官表示不希望哥哥入監服刑。

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和乘機猥褻罪,判決這名男子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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