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见解 最高法院将设大法庭

【新唐人2013年03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8日电)为统一法律见解司法院拟于最高法院分设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及于最高行政法院设大法庭,取代判例选编及决议制度。

行政院会今天会衔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于最高法院分设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统一法律见解;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

司法院指出,依现行诉讼制度,最高法院民事庭、刑事庭及最高行政法院均设置数庭,各庭先后所做相同事实的裁判或具有普遍、原则重要性的法律见解裁判若分歧,将使下级审及人民无所适从。

司法院说,拟于最高法院分设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及于最高行政法院设大法庭,取代判例选编及决议制度,成为终审法院统一法律见解的机制。

司法院指出,移送程序可由法院职权发动或当事人声请发动,经大法庭许可后,进入大法庭审理。

司法院说,大法庭审理案件,除显无必要外,应行言词辩论,且律师担任民、刑事大法庭审理案件的代理人或辩护人时,应具有实际执行律师业务一定年资以上的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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