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版核四公投 正反理由并列

【新唐人2013年03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7日电)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今天公布核能四厂公民投票主文“你是否同意核四厂停止兴建不得运转?”理由书列支持、反对核四理由。

行政院长江宜桦日前宣布,正面接受核四停建公投检验。

国民党团书记长赖士葆、核四厂所在选区的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李庆华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公布核四公投案主文与理由书建议。

公投理由书载明,核四厂预算从民国83年通过至今充满争议,加上日本福岛核灾引发核能安全省思,立法院鉴于民众高度关注核四议题,且代议制度不足化解争议,决定诉诸民意。

理由书指出,国内反对核四厂包括核能不是最安全的发电方式;核四厂不断追加预算加上核废料存放处所难寻,未必是最廉价的发电方式;核四厂施工与发包问题重重,民众对政府监督把关机制缺乏信任;台湾地震、风灾多,一旦发生辐射外泄难疏散;台湾不是一定需要核电而无其他替代发电方案。

至于国内支持核四理由,核电是目前较经济、无二氧化碳排放的发电方式;达成非核家园需要时间,只有核能才能在过渡期提供稳定电力;核四停建可能造成电价飙涨与限电;电价上涨可能导致国民生产毛额下降、产业外移、失业率上升;核四若不运转,老旧的核一、核二及核三厂无法如期除役,可能有更大核安风险。

理由书指出,透过公投让核电各种资讯充分呈现,让社会正反意见辩论,让民众理解问题、资讯完整情况下充分思考,共同做出决定,并一起承担后果。

公投法规定,立法院对重大政策的创制或复决,认为有进行公投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书,经立法院院会通过后,交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办理公投;公投过关须经“双门槛”,包括投票人数须达全国投票权人总数1/2以上,且有效投票数超过1/2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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