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超量药物入境 恐遭移送法办

【新唐人2013年03月06日讯】(中央社记者卞金峰桃园机场6日电)旅客携带药物入境要注意,关务署台北关今天表示,近来查获违规携带超逾限量药物案件频传,入境旅客要遵守相关规定。

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表示,经统计自民国99年4月至101年11月止,查获旅客未依规定办理申报携带违规药物入境有247案,涉及刑责已移送法办者计199案,其中判决有罪计16案,缓起诉计18案,不起诉计57案,尚待刑事判决者计108案。

台北关表示,依药事法规定,未经核准擅自输入的药品即为禁药;又规定,制造或输入伪药或禁药者,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0万元以下罚金。

台北关指出,行政院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会同海关订有入境旅客携带自用药物限量表,旅客可进入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网站点选“旅客行李通关/入境报关须知”网页查询。

海关表示,旅客从国外携带健康食品或药物应依行政院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鉴定结果认定,例如国人常购买的“善存”因剂量不同,可分列为维生素药物(总量不得超过1200颗)或锭状、胶囊状食品(单一种数量在1200粒至2400粒,应申办样品输入手续);又如“三体牛鞭丸”是属中药成药只能携带12瓶入境。

海关强调,凡入境旅客携带超逾限量药物,如未申报或规避检查而经海关查获,将遭受没入处分,并将遭移送法办。至于如实申报而超逾限量者,如未能取得输入许可文件,仅能于免证限量内缴交税捐携带入境,超逾限量部分因不得携入,仅能存关并限期内携带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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