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赴陆换器官 台医界吁设限

【新唐人2013年02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27日电)卫生署统计国人每年约有200人到中国大陆接受器官移植,比在台湾做器官移植者还多,医界和法界要求政府设限,以免器官来源不明戕害人权。

据卫生署统计,自2000年到2011年间,台湾病人赴境外移植器官,每年约200人,88%在中国大陆,移植器官类别以肾脏为大宗。原因是国内器官来源不足,8000个等待器官移植病患中,超过6000人等待换肾,然而全年度器官捐赠人数约150人。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今天指出,亚洲病患大量前往中国、巴基斯坦、菲律宾等国移植器官,社会道德问题逐渐浮现,包括器官黑市买卖、器官旅游、器官中介,乃至摘取死囚、良心犯的器官等议题,逐渐受到国际关注,病人、医师与非自愿人士,皆蒙受其害。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今天讨论器官盗卖议题,日前呼吁各国政府国会,立即立法或修法,禁止中介病人至器官来源资讯未公开透明、国际舆论明确指出有违反人权或违背医学伦理情事的国家或地区接受器官移植,并制订相关罚则,以确保国民不成为活摘器官恶行的帮凶。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台湾医界联盟基金会明天举办“国人赴境外器官移植之医疗安全与国际立法趋势”研讨会,邀请美国、加拿大、以色列、马来西亚的医界及法界人士,跨界对话,台大医院创伤医学部主任柯文哲在受邀名单。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表示,希望藉由各国推行器官移植的经验,激荡“限制赴境外器官移植”医疗实务与立法政策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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