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津贴今年将订新门槛

【新唐人2013年02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0日电)中研院发表“农业政策与科技研究建议书”中提及“老农津贴沦为选举时之政治筹码”。农委会说,今年会订出较高的请领资格。

农业政策与科技研究建议书内文陈述,民国84年通过“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的目的是政府为了感念当时超过65岁,且是低收入的老农能“老有所养”,每个月发给老农津贴新台币3000元,用来补偿农民在民国40年代,因政府实施土地改革措施,并透过低粮价政策的牺牲与贡献,而制订的“暂行条例”。

文中还提及,在87年政府正在研拟实施“国民年金制度”,并将农民一并纳入;换言之,老农津贴在国民年金制度通过实施后,将纳入年金的给付项目而终止。该条例于96年7月立法通过,并于97年10月1日起公布施行。

中研院的建议书还说,但在各方压力下,于97年7月立法院通过国民年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将农保与国保脱钩,农民继续加保农保。农、渔民如符合老农津贴请领资格,仍可继续申领老农津贴,回到87年的局面。

农委会辅导处副处长周若男说,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暂行条例第3条规定的老农资格条件为年满65岁,且参加农民健康保险6个月以上,或已领取劳工保险老年给付的渔会甲类会员(会员年资合计6个月以上者)。依现况,每月可领取7000元老农津贴。

她指出,虽然农委会主委陈保基在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备询时提出须加保6年以上,但实际作业仍在讨论中,要延长投保期限到多久,还未确认,立法院是希望农委会今年订出。

至于将农保纳入国民年金保险的期程为何?她说,那更晚了,是预计今年下半年成立农业部以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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