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电视看太多 成年易犯罪

【新唐人2013年02月19日讯】(中央社威灵顿19日法新电)纽西兰研究发现,童年时期看太多电视的人,成年后比较可能犯下刑事罪,并较易出现侵略性人格特质。

奥塔戈大学(University of Otago)这项研究追踪1970年代初期出生约千名儿童的看电视习惯,研究开始时研究对象的年龄为5至15岁,研究直至他们26岁时评估可能影响。

这份本周发表于“小儿科期刊”(Pediatrics)的研究发现,儿童时期看电视的情况,与成年初期出现的反社会行为具强烈关连性。

研究共同作者汉克斯(Bob Hancox)说:“平日晚上看电视时间每增1小时,成年初期遭刑事定罪的风险增加约30%。”

研究也发现,看太多电视与侵略性人格特质有关,并会增加负面情绪的倾向。

研究说,即便在将聪明才智、社会地位与父母控制的情形等因素纳入后,这项关连在统计上有显着水准。

研究表示,儿童可能是从电视上学到反社会行为,导致情感麻木与发展出侵略性的行为。

不过研究也说,电视内容并非造就这些行为的唯一因素,凸显出连续观看电视几小时带来的社会疏离感也是可能原因。

汉克斯表示,这项研究佐证美国小儿科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的建议,依此儿童每天看“高品质”电视节目的时间不应超过1至2小时。(译者:中央社陈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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