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管控 换屋权益不影响

【新唐人2013年01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0日电)中央银行今天指出,实施特定地区购屋贷款管制,有配套措施,民众换屋权益不受影响。

台新金控首席顾问吴统雄投书中国时报,中央银行为了平抑房价,祭出打二房的政策,要求行库对购屋者于首房贷款未还清前即申贷第2栋房贷,需降低贷款成数至6成以下,并实施高差别利率(惩罚性利率)。

吴统雄表示,央行这项政策试图以选择性信用管制抑制投机,然而此举对投机客影响甚微,反而对中产阶级自有住宅换屋造成池鱼之殃,有违居住正义,亟须导正。

央行表示,对于特地地区购屋贷款管制,是依据中央银行法及银行法,央行可针对金融机构办理的购屋放款及信用条件规定管理。

央行指出,实施特定地区购屋贷款管制规定,是为了落实行政院“健全房屋市场方案”,督促银行控管不动产授信风险,以维持金融稳定。

央行表示,房贷管制措施限于特定地区,且仅以借款人本人为规范对象,并未办理归户。例如,民众换屋时,可由家庭其他成员为借款人办理购屋贷款,权益不受影响。

此外,央行表示,借款人在特定地区的第2户房贷拨款前,已清偿第1户借款时,可不受管制。央行说,施行购屋贷款管制措施是有配套措施,民众换屋权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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