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过敏者 受美国残障法保护

【新唐人2013年01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颜伶如波特兰19日专电)患有食物过敏者,受到美国联邦残障法保护!美国司法部日前与麻州勒斯利大学达成的和解案,值得其他学校餐厅与一般餐饮业者引以为鉴。

2012年12月,美国司法部与勒斯利大学(Lesley University)达成和解,校方承诺未来将确保患有消化道疾病乳糜泻(Celiac Disease)与其他食物过敏的学生,在学校餐厅也能拥有“安全且营养的食物选择”。

司法部在2009年接到投诉,指控勒斯利大学违反“美国身心障碍法”(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学内餐厅的供应餐点,无法让患有乳糜泻或其他过敏的学生与其他学生一样“完全且平等地享用”。

根据和解内容,勒斯利大学将赔偿5万美元,给因为患有乳糜泻与其他食物过敏,而无法在学校餐厅像其他学生一样正常用餐的学生。

校方也同意,学校餐厅将设置专区,用来料理不含麸质及不含过敏原的食材,避免在烹饪过程中造成污染,并供应不含麸质及不含过敏原的热食与冷食。

这项和解案将食物过敏者明确纳入“美国身心障碍法”保护范围,对于其他学校餐厅或一般餐饮业者而言,今后如果未能提供可以让食物过敏者安心食用的菜单选择,恐怕会有触法之虞。

麸质(Gluten)存在于小麦、大麦、黑麦(裸麦)、麦芽以及小黑麦等天然谷物当中,麸质也可做为食物添加剂,用来调味或让食材稳定、浓稠,但乳糜泻患者吃下麸质之后会使得肠道出现不良反应,必须小心控制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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