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3月底前提绩效奖金办法

【新唐人2013年01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1日电)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今天说,立院要求订公营事业经营绩效奖金核算办法,符合行政院改革方向,最晚3月底前会提改善方案。

立法院院会决议,要求行政院订“公营事业机构及财团法人经营绩效奖金核算办法”,3个月内送立法院备查。

郑丽文下午受访表示,立法院决议大致符合行政院改革方向,行政院长陈(冲)日前已指示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等相关单位,通盘检讨整体国营事业经营绩效奖金制度,2月底前提改善方案。

她说,立法院的要求,行政院应在3月底前会有一个非常完整的改善方案。

郑丽文表示,各国营事业处境、肩负的任务不同,唯有建立公平合理制度,避免一刀切、齐头式的奖金删减方式,才能真正符合社会期待,并保障国营事业员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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