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投资人权益 投保成立十年

【新唐人2013年01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潘智义台北10日电)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成立满10年,董事长邱钦庭表示,公司治理需长期努力,无法立竿见影,将持续为投资人维护权益。

邱钦庭指出,投保中心协助投资人进行团体求偿案,截至民国101年底,计有38件获法院判决全部,或部分胜诉,包括发行公司、不法行为人,及董监事等相关民事被告,应对遭受损害投资人负连带赔偿责任,判决胜诉金额达新台币143亿余元,其中22件已获胜诉判决确定。

他说,除团体诉讼之外,投保中心为投资人与部分刑事被告、董监事、会计师、承销商达成和解,截至101年底已替投资人取得高达20.59亿元和解金,其中101年度即达5.15亿余元,并陆续将补偿金额分配予投资人,提振投资人对市场信心。

尤其去年日本尔必达公司进入更生程序(重整),使其发行的台湾存托凭证终止挂牌,为保障投资人权益,投保中心为投资人取得3.71亿余元和解金。

另外,因投保中心成立满10年,依规定证券商、期货商捐助投保中心满10年可不再捐助,除非是10年之内新成立的证券商、期货商,否则多数证券商、期货商应已无须再捐助,仅由台湾证券交易所、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台湾期货交易所继续捐助。

投保中心表示,投保中心获上述交易所、证券商、期货商捐助,10年累计金额达69亿元,已成立基金管理,本金全数未动支,仅以孳息提供投保中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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