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轮暴案被告 律师愿辩护

【新唐人2013年01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宏儒新德里7日专电)印度巴士轮暴案被告今天首度出庭。两名律师基于“任何人都应在诉讼中享有法律协助与咨询自由”,已向法庭声请为被告辩护。

5名被告中午坐警车从提哈监狱(Tihar jail)抵达新德里沙克德(Saket)地方法院,首度出庭。出庭后,法庭依规定对他们宣读起诉书内容。

本案共犯健身房教练维奈(Vinay Sharma)和水果摊商巴万(Pawan Gupta)前天向起诉他们的检察官莫汉(Rajiv Mohan)声请提供其他被告犯罪事证,以换取较轻刑度。

尽管沙克德律师协会没有会员愿意为手段凶残的被告辩护,今天开庭时,专门打最高法院诉讼的两名律师夏玛(Manohar Lal Sharma)和安南德(V.K. Anand)却向法庭表达为5名被告辩护的意愿。

安南德说,“我之所以声请为被告辩护的原因在于,依宪法和法律,任何人都应该在诉讼中享有法律协助与咨询的自由”。他表示,法庭已接受他的声请,接下来他会前往提哈监狱,以获取被告的正式授权。

就在夏玛、安南德分别于法庭外受访的同时,多名妇女在两人身后叫嚣,针对他们愿意为残酷轮暴案被告辩护表达不满。

少年法庭今天传唤本案第6名被告、未满18岁少年毕业学校的校长,就少年实际年龄展开调查。除非法庭对少年未满18岁一事有所怀疑,才会同意警方进行骨质检测鉴定年龄的声请,否则他将被认定为少年,并在少年法庭受审。

5名成人被告预定10日第2度出庭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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