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杀女友自残 男判15年

【新唐人2013年01月04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4日电)台中市一名55岁的徐姓男子不满陈姓女友要求分手,持刀砍杀陈女致死,再自残。台中地方法院今天依杀人罪判处徐男15年徒刑。

台中地院判决指出,55岁的徐男开设清洁公司,由陈女掌管财务,两人感情不睦。陈女于民国100年要求分手,陈女的儿子交付徐男新台币3万元,要求他3天内搬离与陈女的同居处。

判决书说,徐男心生不满,萌生与陈女同归于尽念头,100年3月间购买水果刀,先在与陈女同居处反锁屋内,并开瓦斯自杀,陈女与其子无法返屋,按门铃并叫门。

徐男将刀放置背包内应门,陈女的儿子发现有异,呼叫母亲快跑,自己也转身逃跑,徐男追到住处门外电梯,持刀猛砍陈女,陈女倒卧血泊中,徐男则返屋持刀刺胸自残,案经邻居发现报警,陈女送医伤重不治。

台中地院依杀人罪判处徐男15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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