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主权国家有权执行死刑

【新唐人2012年12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周永捷雅加达27日专电)尽管国际组织废除死刑声浪高涨,印尼法律及人权部今天表示,印尼是主权国家,有权执行自己的法律,当然也包括死刑。

印尼法院虽然在今年判处113人死刑,不过从2008年以来就未曾执行死刑。这113人包括60名谋杀犯、51名毒犯及2名恐怖分子。印尼政府26日宣布,将于明年执行1批为数10人的死刑,这将是印尼自2008年以来,再度恢复执行死刑。

面对死刑争议,印尼法律及人权部部长珊苏地(Amir Syamsudin)今天参加内阁会议后答复媒体询问表示,印尼是主权国家,有权执行自己的法律,包括死刑在内。

珊苏地表示,死刑也是印尼法律的一部分,印尼拥有主权及自身的法律。印尼宪法法庭并未判定印尼的死刑法律违宪。

珊苏地说,事实上,印尼政府过去执行过若干死刑,包括来自非洲和印度被控走私毒品的犯人;也有若干印尼人因涉及恐怖活动及宗派冲突被处以死刑。

即使如此,包括印尼总统尤多约诺在内,许多印尼民众都曾表示反对死刑。

尤多约诺最近曾公开表示,全球正朝向废除死刑的方向努力,而印尼却走相反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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