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主權國家有權執行死刑

【新唐人2012年12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周永捷雅加達27日專電)儘管國際組織廢除死刑聲浪高漲,印尼法律及人權部今天表示,印尼是主權國家,有權執行自己的法律,當然也包括死刑。

印尼法院雖然在今年判處113人死刑,不過從2008年以來就未曾執行死刑。這113人包括60名謀殺犯、51名毒犯及2名恐怖分子。印尼政府26日宣布,將於明年執行1批為數10人的死刑,這將是印尼自2008年以來,再度恢復執行死刑。

面對死刑爭議,印尼法律及人權部部長珊蘇地(Amir Syamsudin)今天參加內閣會議後答覆媒體詢問表示,印尼是主權國家,有權執行自己的法律,包括死刑在內。

珊蘇地表示,死刑也是印尼法律的一部分,印尼擁有主權及自身的法律。印尼憲法法庭並未判定印尼的死刑法律違憲。

珊蘇地說,事實上,印尼政府過去執行過若干死刑,包括來自非洲和印度被控走私毒品的犯人;也有若干印尼人因涉及恐怖活動及宗派衝突被處以死刑。

即使如此,包括印尼總統尤多約諾在內,許多印尼民眾都曾表示反對死刑。

尤多約諾最近曾公開表示,全球正朝向廢除死刑的方向努力,而印尼卻走相反的道路。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