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 专技考舞弊禁考5年

【新唐人2012年12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17日电)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专技考试舞弊,5年不得参加国家考试。

根据初审通过条文,参加专技公职考生,有冒名顶替、伪造变造应考证件或作弊等情形,除取消应考资格,考试及格者才被发现,取消及格,并自发现舞弊日5年内,不得参加考试院举办或委托举办考试。

司法委员会召集委员、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廖正井说,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执业范围攸关人民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与公共利益息息相关,才修法限制舞弊者参加国家考试权利。

此外,为提高专技人员专业性,草案还规定参加专技人员考试普考者,需取得高、中职毕业证书;参加高考者,须取得专科以上学历,取消现行法令初考及格担任相关职务满4年得参加普考、普考及格担任相关职务满4年得参加高考规定,但法令通过施行后,有6年缓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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