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卿涉收回扣 法院裁定收押

【新唐人2012年11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恒立南投县30日电)南投地检署侦办南投县长李朝卿涉嫌收受工程回扣案,向法院声请羁押,院方今天召开羁押庭,下午裁定羁押禁见。

南投地检署侦办南投县政府道路灾修工程涉收回扣弊案,经检察官连夜复讯,昨晚11时30分以涉嫌重大声请羁押李朝卿,但律师团提出不接受夜间开庭主张,羁押庭延至今天上午8时召开。

羁押庭历经3个多小时庭讯,上午11时30分由合议庭法官评议,下午1时40分裁定被告李朝卿羁押,并禁止接见及通信。

合议庭审判长廖健男说明指出,李朝卿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收取回扣罪及图利他人罪,嫌疑重大,所犯为5年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且有理由相信有逃亡的可能性,以及有湮灭、伪变造证据、勾串共犯证人之虞,如果不予羁押,可能让侦查难以进行。

这宗道路灾修工程舞弊案,检调查出县府相关人员涉嫌违法采限制性招标,以指定厂商方式图利特定对象;厂商则涉嫌偷工减料,县府相关人员验收时配合护航,再收取工程款1成至1成5的回扣。

检调于7日展开首波搜索及传讯,向南投地院声请羁押涉收取回扣的工务处长黄荣德、县长室简任秘书张志谊及扮演中间人的吴姓厂商,地院8日裁定收押。

检调昨天发动第2波行动,搜索包括县长室、县长官邸及其住所等9个处所,并以被告身份传唤李朝卿及约询李朝卿太太简素端、县长室秘书、司机等证人。

检方查出全案不法回扣金额约新台币1000万元,由黄荣德以“上缴6成、下分4成”的比率进行分配,并在县长室查获装有30万元现金的茶叶罐礼盒等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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