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数欧盟国 未正视仇恨犯罪

【新唐人2012年11月27日讯】(中央社维也纳27日法新电)调查报告今天指出,半数欧洲联盟(EU)国家未能处理仇恨犯罪,这种没有追踪有关种族、宗教或性别犯罪的做法,违反欧洲国际公约。

欧盟基本人权署(FRA)所做的调查指出,27个欧盟会员国中,仅13国能提供关于仇恨犯罪的“有限资讯”。

根据这项调查,这代表很少事件留有纪录、相关资讯鲜少公布,以及列出来的犯罪动机常只限于种族歧视。

这些国家包括西班牙、爱尔兰、意大利、希腊、匈牙利、保加利亚等国。

调查并指出,罗马尼亚搜集的仇恨犯罪证据全不翼而飞。

只有英国、芬兰、瑞典与荷兰具有详尽资讯,这些国家向来会记录因性别、性倾向、身残、宗教或种族而受到攻击的事件,并公布相关讯息。(译者:中央社蔡佳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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