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赖周永明 王雪红告壹周刊

【新唐人2012年11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江明晏台北19日电)宏达电董事长王雪红壹周刊,驳斥“周永明留校察看”的报导,对执行长周永明表达“完全信赖”。壹周刊表示,已尽到查证责任,对宏达电提不予评论。

针对壹周刊第599期报导“留校察看 王雪红周永明限期突围”一文,宏达电董事长王雪红今天下午发布声明指出,此报导有诸多不实,且未经正式发言管道求证,目前已委托律师向士林地检署对壹周刊提出加重诽谤告诉。

王雪红声明指出,对执行长周永明“完全信赖、授权与支持”,周永明的成就与能力无庸置疑。声明并强调壹周刊的报导标题与内容所谓“留校察看”等言论,纯属媒体恶意杜撰、空穴来风,“严重伤害本人与周执行长多年来并肩作战的深厚情谊”。

王雪红表示,财务长张嘉临是由周永明亲自聘请,非她指派;报导称财务长由王雪红派任,与事实不符。

此外,王雪红指出,宏达电与苹果近日顺利达成和解,是由周永明亲自主导和解协商,再委由法务长雷忆瑜完成和解契约缔订,财务长完全未参与。

王雪红表示,壹周刊报导内容都与事实不符,未经公关管道或正式发言管道求证,即刊登不实报导、损害他人名誉以求渲染效果。目前已委托律师向士林地检署对壹周刊提出加重诽谤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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