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拟提国赔 内政部:不符要件

【新唐人2012年11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13日电)内政部今天表示,苗栗县竹南镇长康世儒当选无效案,与国赔申请要件不符,当事人若认为判决抵触宪法,可声请释宪。

康世儒曾任第14、15届竹南镇长,第15届任内辞职转战立委当选,去年底原任第16届竹南镇长谢清泉因病过世,康回锅参加补选胜出,苗栗县选举委员会依地方制度法主管机关内政部解释函令,审定符合规定,公告为竹南镇第16届镇长补选当选人。

但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判决康世儒当选无效定谳,成为内政部民国98年重新认定“连选连任”释示后,首名因行政和司法机关对“连选连任”见解不同,被判当选无效者。

对康世儒将提国赔并声请释宪,内政部说明,若当事人认为判决结果有抵触宪法的疑义,可依法向司法院声请释宪。

至于国赔部分,内政部说,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2项规定,公务员于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利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康世儒案是因法院和内政部对于地方制度法“连选得连任一次”见解不同,与国家赔偿申请要件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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