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临提 环保署云县不互指责

【新唐人2012年11月05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5日电)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通过临时提案,要求环保署与云林县政府不得再针对六轻污染物排放量争议刊登广告。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与云林县政府日前针对六轻污染物排放量议题,各自在平面媒体刊登广告表述立场。

环保署长沈世宏到立法院报告“102年度预算各项岁入岁出之法律授权依据及101年度各项预算执行率”并备询,委员会通过临时提案,要求环保署与云县府不得再针对这项议题刊登广告;如果环保署、云县府仍未获共识,委员会将召开公听会,厘清两造争议。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陈欧珀质询时表示,社会已很混乱,应理性沟通,从未看过中央部会与地方政府登广告互骂。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江惠贞也说,环保署登广告只是逞一时之快,增加中央与地方政府对立,千万不能再有这种行为。

台湾团结联盟籍立委林世嘉质询沈世宏,花多少钱登广告?沈世宏答询时表示,共花新台币50万元。沈世宏认为,政府应有诚信,不能在公文上说谎,只有刊登广告才会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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