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涉结伙抢夺 二审判2年

【新唐人2012年10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31日电)艺人陈凯伦的儿子陈锐被控结伙抢夺等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以结伙抢夺罪判陈锐2年。

陈锐被控赌博罪部分,一审被判刑5个月,但因检察官未就此部分上诉,陈锐也撤回上诉,此部分已确定。被控结伙抢夺的部分仍可上诉。

陈锐被控就读高中时,因沉迷网路赌博,平日流连于网咖、夜店等地,被帮派吸收担任签赌代理人等职位,参与签赌与催收赌债,并招揽学生入会。

判决指出,陈锐因一名下线赢得高额赌金,导致他必须支付新台币48万元,但陈锐无意支付,将仅18万元的款项包裹成48万元的厚度后要求友人交付,再安排同伙抢走;被害人取得款项后,遭陈锐安排的同伙喷洒防狼喷雾器,抢走款项。

检察官以加重强盗罪嫌将陈锐起诉,求刑9年9个月。士林地方法院认为陈锐有心改过,赌博罪判5个月,加重抢夺罪判1年3个月,合并执行期为有期徒刑1年7个月;检方认为陈锐犯行应构成加重强盗罪,提起上诉。

高院审理认为,陈锐就案情重要关键点多所辩解,否认犯行,未见年纪轻轻的他有畏惧法禁之情及真诚悔悟之心,以结伙抢夺罪判处2年徒刑,审酌他一再辩称自己并非主谋,否认对重要关键案情知情等,不给予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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