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裁定 李宗瑞延押两个月

【新唐人2012年10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9日电)台北地检署侦办富少李宗瑞案,以涉犯重罪,仍有逃亡、串证、反复实施犯罪之虞声请延长羁押,台北地院今天裁定延押两个月。

李宗瑞在8月1日遭检方通缉,他在逃亡23天后,8月23日晚间向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投案,遭检方以涉犯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事实声押获准。

检方侦办期间,李宗瑞否认犯罪,辩称和女伴是“你情我愿”的合意性交,性爱影片等也都是双方讲好才拍,更没有散布不雅照。

北检表示,李宗瑞的羁押期将在10月24日期满,认定原羁押原因尚未消灭,涉犯重罪,至今仍有逃亡、串证、反复实施犯罪之虞,16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延长羁押声请书,声请再押两个月。北院今天开庭,裁定李宗瑞延押。

李宗瑞委任律师文闻辩称,李宗瑞从7月底后都没有再接触告诉人,没有串证之虞,而且当初是自行投案,可见他愿面对司法。文闻得知李宗瑞被延押后表示,等22日律见讨论后,再决定是否要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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