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新规 欧盟考虑延后执行

【新唐人2012年10月12日讯】(中央社台北11日电)据彭博社引述3名知情人士说法报导,欧洲联盟(EU)可能延后巴塞尔(Basel)银行资本新规上路的期限长达1年,银行业先前已示警,照原订时程表推行恐怕会拉高他们的成本。

这些因磋商不公开而婉拒具名的消息人士指出,面对2013年1月1日将新规纳入法律的国际最后期限,欧盟议员和官员今天召开一系列会议的最近1场,以讨论欧盟应如何实行巴塞尔措施。

知情人士透露,欧盟轮值主席国赛普勒斯的代表和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议员讨论到,在欧盟内执行措施的启动日期有没有可能延到明年初以后。其中1位消息人士说,考量中的替代日期包含2013年7月1日,或2014年1月1日。

在巴塞尔银行业规章的执行方式上,欧盟一直难以达成共识,针对奖金限制和如何确保银行业能挺过资金紧缩,议员和官员意见分歧。这些措施将使银行业必须当作破产缓冲的核心资本提高逾两倍。

20国集团(G20)2010年同意,应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导入巴塞尔规定,并应在2019年前全面实行。

制定这套规定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本周坦承,并非所有国家都会赶上2013年启动日期。

欧洲银行业曾说,有鉴于欧盟实行措施的最后细节还未知,原订启动日期如今已“完全不合理”。银行业指出,试图为仍变动不一的规定作准备,恐怕会推升他们的成本。

消息人士说,今天会议上未作出任何延后的决定,本月稍晚将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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