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试行移植器官需全国统一分配

【新唐人2012年10月10日讯】中共卫生部最近公布对器官获取组织予以规范的新规定。与此同时,国际社会、人权组织及国家政要等,都要求调查及公布,大陆法轮功学员器官被活摘罪行。有专家认为,中共不能以此变相回应活摘器官罪行,施暴者必须对血债负责。

中共喉舌媒体8号报导,《中国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最近通过。新规定称,今后器官移植试点医院如获得器官,需要由中国器官分配与共用系统来分配。

据了解,美国UNOS是具权威性并由国家统一管理的器官移植系统分配的组织,许多国家采纳这种作法。“美国耶鲁大学医院”肾科主治医生徐建超10号向《新唐人》表示,中共颁订新法,可能是尽量采取国际认可的游戏规则,给人水平在提高的印象。

“美国耶鲁大学医院”肾科主治医生徐建超:“再一个就是国际的舆论,关于中国器官的移植不完善,漏洞也很多。所以,他要做得更好一点。至于,他能不能实践下去,这个就很难说。因为,在中国什么事情根本就不透明,这些医学中心,它都是为自己着想的;有时候器官它不愿意跟外面的人去分享,也可能他们不会做。”

最近,意大利、瑞士国会议员、丹麦议会副主席、爱尔兰参议员、台湾立法委员,都要求公开及调查中共活摘器官罪行。

时事评论家,“美国乔治梅森大学”客座教授章天亮分析指出,中共应是察觉罪行已经无法再隐瞒。因此,卫生部出台这个消息,可能就是对“活摘器官”做一种变相的回应。

时事评论家,“美国乔治梅森大学”客座教授章天亮:“因为,过去活摘器官这个事情,像卫生部门、武警、军队、法院、政法委,很多部门都卷入到活摘器官这个事件里面。在真相没有办法掩盖的情况下需要做些姿态,但是,我想不管(中共)怎么回应,谁做过这个事情,就一定要对这个血债负责。”

新唐人记者梁欣、熊斌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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