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强征几时休

【新唐人2012年9月28日讯】做为中国的国家级贫困县-鄱阳,全县人150多万,但全年GDP总量才4亿左右,在2011年就出了史上最有钱的股长--(卷款1亿多元潜逃)。

而此刻在此县下辖的乡镇-高家岭乡,又出现强征农民耕地的乱作为行径,以乡政府出面,以建农贸市场为由,以低补助费用(一亩3万元=45元/平米的价格)征收肥沃农田,是在耕农田啊不是山林,在没完全征得村民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警察,乡\村干部强有力的保护下强行开挖,农民只能静坐自家田头的方式进行抗议,而抗议显得不给力,文明社会出现了野蛮行径,村干部带头以恐吓\威胁\欧打等方式,野蛮粗暴对待静坐抗议农民。造成多位农民被打,不同程度受伤。而在此之前就已经发生多位农民家中被砸的暴行,唉……

虽处鱼米水乡,人均农田面积却只有7分左右,相当于人均只有460平方米左右的耕种面积,以一家四口计算,一家人三亩田的年毛收入在1万左右,人均毛收入2500多一点,这还得看天吃饭,年景不好时收入更少,其中的人工\种子\肥料\药水等就占到20%以上,除去自家一年的食用有几多剩余?不得以绝大部分的青壮农民只能选择外出务工,无奈地扮演着农民工的角色融入到陌生的城市,来保障家庭的基本生存。唉……

可征收面积就占去了人均面积的14%以上,也就是以3000元左右的价格永久的失去了14%农田面积的耕种权益。唉……

而当农民想买回此同等面积的土地时,需要支付的费用是卖价100倍,甚至更多。

农田保护在十二五会议上已明确提出,农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的权益咋这么容易侵占,农民的利益咋这么容易侵吞?农民,难道农民不是国家公民?且不论是几等,是否在维护自身利益时有说不或者协商的权力?

在被打\被吓中有部分农民清醒了,自发的组成代表,咨询相关律师,做成上访材料,依合法程序进行上访,虽在路上遭遇堵截,几经迂回经过N次失败后终于成功的踏进了江西南昌市信访大门,农民的权益意识由此可见,支持。

信访了,材料也接收了,是不是成功了?

答案是否定的,乡政府在第一时间就知道农民上访事情,信访条例中不是明确要对上访人员严格保密么?唉……

征收仍在继续,在什么都不改变的情况下乡政府及村干部硬的不行来软的,已完全不顾及农民利益,做为农业为主的乡镇,农民是根啊。农民苦啊,有话说,难道只能抬头凝天低头望地中间只有自己?唉叹无人知???

为此想通过媒体这个平台,希望各界朋友多顶,多转,真实发生有图有真相……

我们是农民同时也是良民,坚决维护农民利益,必竟农民所持有的资源只有土地了……

所以我们提出:

1\有责任关联的领导请彻查此项目开发的合法性,究查相关领导及干部责任。
2\利于国家发展的,农民坚决拥护,但也需要政府多扶持农民,保障农民利益
3\村政财务公开

以下是本人摘记的国家土地管理法的其中几条,供朋友们参阅,有比较有真相: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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