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12日电)市售牛肉产地强制标示政策今天上路,行政院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表示,全国共稽查1676家,有22家应限期改善。
食药局表示,各地方卫生局即日起2个月内加强稽查全国3万多家餐厅、传统市场、零售店等。
食药局区管中心主任潘志宽表示,统计全国首日稽查结果,共稽查1676家,有22家应限期改善,其中1家贩售散装牛肉食品,其余都为餐饮场所,合格率接近99%。
食药局表示,不合格商家应于1周内改善,否则将依法处新台币3万到15万元罚锾。
食药局指出,即日起,贩售含牛肉的散装食品场所,包括南北货贩售店、量贩店、大卖场、超市、便利商店、杂货店、传统市场等,以及直接供应含牛肉餐食饮食场所,包括餐厅、速食业、夜市、小吃、美食街等,都须依规定标示牛肉原料原产地(国)。
食药局表示,生产制造含牛肉的包装食品(如牛肉干、牛肉泡面等),20日起也都须清楚标示牛肉原料来自哪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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