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钓鱼台列屿隶属宜兰县

【新唐人2012年9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10日电)行政院副秘书长黄敏恭今天说,内政部民国60年已核定钓鱼台列屿属宜兰县,以公告现值计算,超过新台币11亿6000万元。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藤村修下午说,“在今天的内阁会议中,我们同意尽快将尖阁群岛3座岛屿收归国有。”尖阁群岛即台湾称的钓鱼台列屿。

政院长陈(冲)上午表示,从历史、法理上看,钓鱼台是中华民国领土,属国有财产,如果有任何人从事买卖,政府一概不承认。

黄敏恭下午提出相关资料表示,内政部在民国60年12月2日已有公文(台六十内字第11676号令),核定本为无主地的钓鱼台列屿隶属宜兰县,宜兰县政府在63年1月将钓鱼台列屿划归宜兰县头城镇大溪里。

他说,宜兰县地政事务所在93年1月依土地法规定,将钓鱼台列屿登记为国有,合计面积612公顷,合计共61笔土地登记资料。

根据土地登记资料,钓鱼台列屿在93年1月29日登记,所有权人为中华民国,101年1月的公告现值为每平方公尺190元,以612公顷土地面积计算,合计现值超过11亿6000万元。

至于是否有驻军可能?黄敏恭表示,暂时没有考虑,政府秉持马总统东海和平倡议的精神,希望相关各国共同和平解决,至于日本政府钓鱼台国有化作为,中华民国政府一概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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