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隐私 意上网分享需先获同意

【新唐人2012年9月8日讯】(中央社记者郑杰忆罗马8日专电)为确保中小学生隐私,意大利资料保护局(The Italian 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推出新规定,在网路上张贴校园活动的照片或影片,必须先征求当事人同意。

在网路时代,民众习惯透过社交软体分享照片和影片,不过,这可能在无意间损及他人的隐私权。

意大利资料保护局表示,学生参与校园演出和参加校外教学等活动时,家长和老师们可以拍照和录影。

但是为了避免侵犯隐私权,要经过照片或影片中人物同意,才可以在网路张贴或在社群网页分享。

资料保护局局长索罗(Antonello Soro)告诉晚邮报(Corriere della Sera),学校可以自行规定学生能否使用智慧型手机,不过,若要公开散布影像,一样要经过本人同意。

此外,如果学生的家长迟交营养午餐费,或是身为低收入户免缴部分费用,校方也不能公布学生姓名。

在作文课上,老师可以提出和学生个人生活有关的题目。不过要在班上公开朗读这些文章时,要先询问学生的意愿。

现在学生个人资讯大多已经数据化。在南义布林底希(Brindisi)担任校长的朱里亚诺(Salvatore Giuliano)说,学校有义务让学生和家长知道,校方如何运用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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