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官案 前中将判10年4月

【新唐人2012年9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5日电)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宣判前后备司令部中将副司令袁肖龙被控贪污案,以违背职务期约不正利益判处有期徒刑10年4月。

袁肖龙被控于民国98年间,与掮客林治崇期约以新台币600万元买官,并违背职务交付军事工程招标文件、泄漏评选委员名单,对部属施压、要求部分评委将特定厂商评选为第1、2名。

一审时,袁肖龙被依贪污罪判刑10年4月,林治崇3年、前军备局上校杨东山妻子蔡瑜7年,其余被告也分别遭处轻重不等刑度。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认为,袁肖龙案发时官拜中华民国中将,是极高阶军官,在同辈军官间已有相当成就,却买官谋求上将职缺,违背智之武德的“智”及以全其勇之“勇”,破坏国军招标的公平性,判刑10年4月、褫夺公权4年。

合议庭认为蔡瑜为图厚利、中饱私囊,交付依国家机密保护法应秘密的文书,收受贿赂近20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7年、褫夺公权3年,犯罪所得与杨东山连带追缴没收。

合议庭认为林治崇不正当经营事业,竟假冒身份,长期对于军方人员违背职务的行为,期约、交付贿赂及不正利益,导致军纪荡然,廉洁风气败坏,戕害军事采购的品质及公平性,恶性重大,以交付贿赂及不正利益等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褫夺公权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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