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李宗瑞不雅照 传唤报社主管

【新唐人2012年8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8日电)台北地检署侦办平面媒体刊登李宗瑞不雅照案,检方昨天传唤撰文记者作证后,最快今天下午传唤责任编辑及主管说明。

一家平面媒体26日在头版及次版刊登“变态淫魔,硬上月事妹”等新闻,以及李宗瑞与女子在房间内的偷拍画面截图,台北地检署26日立即分他字案侦办,朝刑法的妨害秘密及散布猥亵物品等罪追查。

承办检察官昨天传唤撰文的2名陈姓记者、1名游姓记者及1名实习记者等4人作证。4人均坦承报导对被害人处置未尽完善,并指出最后决定刊登者是报社的长官,不清楚是哪一人。

检方已发出证人传票给版面责任编辑及刊登决策的核稿主管等3人,最快下午传唤到案,调查相关事证并查明偷拍画面截图的来源及散布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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