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旅费价差不反映 将有罚则

【新唐人2012年8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7日电)消费者文教基金会秘书长陈智义表示,消基会调查10个国外旅行团行程,有2家儿童占不占床价差及其中8家的景点儿童票价差,都没反映在团费上,疑违反消保法,修法后可能开罚。

消基会今天召开“出国儿童团费与大人同价,景点门票、交通车资孩童优惠去哪了?”记者会。

陈智义指出,消基会7到8月间随机挑选10家旅行社推出的10个国外旅行团行程、6个国内行程的团费价格进行调查。

他说,结果发现当中6家业者国外旅游儿童占床与大人同价,甚至有2家不论占床与否,都与大人同价,后者让消基会认为很不公平,即儿童与大人团费都一样是新台币5万6800元及6万9900元。

其次,消基会还发现当中有8家业者的国外团行程中所包含的售票行程,关于景点儿童票价差额,也全没反映在团费上,当中最大票价差额达1744.4元。

陈智义表示,消基会呼吁交通部观光局应进行了解,并与旅行业者协调儿童团费机制,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且行政院消保处已提出的消费者保护法修法草案第18条新增罚款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此条文要求资讯必须充实、正确,若业者持续不反映价差,未来修法后可依此法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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