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复甸:他字案签结 于法无据

【新唐人2012年8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5日电)监委李复甸今天说,检察机关目前对他字案以行政签结的案件,过于浮滥,也于法无据,监院已通过纠正法务部及台湾高检署。

监察院司法及狱政委员会今天通过李复甸提案,纠正法务部、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监察院指出,法务部迳以行政规则准他字案件行政签结,又惯以通知书传讯犯罪嫌疑人,妨碍当事人诉讼防御权。

李复甸受访指出,现行检察机关对于被告明确、事实明确的案件,多用侦字案,对于不确定的人或事,则是分他字案进行侦查,侦字案若犯罪嫌疑不足,是不起诉处分,他字案若查无实据,则是行政签结。

李复甸说,他字案签结并没有实质确定力,检方随时可以重启侦查,被告的脖子上就好像随时勒着一根绳子,不知何时绳子会被勒紧。

他说,检察机关侦查他字案时,是以法律没有明文、定性不明的“通知书”传唤讯问,被传唤的人也无从知道自己的身份定位,究竟是被告还是证人,完全操诸于检察机关,产生侦查突击,被告的辩护权、缄默权、拒绝证言权等诉讼防御权可能因此被剥夺、妨碍。

李复甸指出,实务上也曾经发生过,因为行政疏失或人为操弄,在已经有特定侦查对象下,却刻意以关系人传唤,被最高法院认定妨碍诉讼防御权的案例。

他说,他字案签结,对于被告不详、事实不明的案件,可以减少滥诉的侦查成本,检察实务上有其必要,但他认为,这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呼吁相关单位尽速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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