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 母维权遭劳教

【新唐人2012年8月5日讯】“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事隔5年,受害女童的身、心都还没恢复健康,她的母亲却因为要求对案件被告人秦星的伪造立功情节给予查处,近日,遭到公安局以扰乱社秩序为由,抓捕劳教﹔目前该案已引发外界关注。

律师甘元春8月2号在微博发出紧急呼吁说: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受害人母亲唐慧,遭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派十余持抢特警扣留。4号傍晚,记者联系到甘元春律师本人。

甘元春律师:“唐慧她就凭两级法院的判决书,要求省公安厅追究和查处这个伪造立功的警员的法律责任,后来她(唐慧)回到永州之后,零陵分局的特警就把她抓了,劳教一年半,并把她送到了劳教的场所。”

唐慧2号早上接到通知,要她到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办事,她去了之后就遭拘留,警察还到唐慧家,让她的丈夫张辉交出向省公安厅投诉的材料,3号,公安局便判处唐慧一年半劳教,随之移送湖南省白马垅女子劳教所。

甘元春律师:“我认为她(唐慧)肯定不够成犯罪,因为在这个(秦星)案件中确确实实公安人员有违法行为,而且一直没有得到查处﹔我个人认为(劳教唐慧)是当地的公安机关,为了阻止她进一步的控告,采取的措施。”

甘元春律师4号晚上再度在微博透露:接乐乐爸爸无法离家的求助短信,驱车三、四百公里赶至永州乐乐家,出来即被一面包车尾随。

4号,记者打通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电话,接电话的人员拒绝对唐慧的案情做任何说明。

这起发生在2006年的幼女被逼卖淫案,涉案人秦星、周军辉获判死刑,秦星则透过看守所民警假造“立功材料”,希望能获减刑,事后法院证实材料是伪造的,但对涉案民警却没有进行惩处。

新唐人记者陈汉、王明宇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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