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跌落闸门 获国赔30万

【新唐人2012年8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1日电)中市崔姓男子99年间凌晨骑机车,违规逆向行驶南屯区水尾巷,跌落未设护栏的灌溉闸门受伤,提国赔诉讼,一审判台中市府赔偿新台币30万余元。市府上诉,二审判驳回,维持原判。

台中高分院判决书指出,崔姓男子提出国赔诉讼指称,他因路况不熟,交通标志设计不当,民国99年间凌晨骑机车误入单行道的水尾巷,逆向行驶,行经一处灌溉闸门时,因闸门未在逆向设置护栏,当时天色昏暗,导致他跌落闸门内受伤,并有机车毁损等损失。

崔男认为公共设施设置及管理不当,要求路段管理机关台中市政府,赔偿他医疗费用及机车毁损、精神损失等共200万元。

台中市政府指称,已在相关路口设置单行道禁止进入标志及地面标线,闸门在车辆顺向行驶方向都设有护栏,虽未在闸门单行道逆向行驶方向设置护栏,但若崔男依指示标志,不要违规逆向行驶,就不会发生意外。

台中地院一审法官考量崔男损失应以50万余元适当,再认定崔男与市府双方在损害原因的过失责任各为4成及6成,而判处台中市政府应赔偿崔男30万余元,台中市政府不服提起上诉。

台中高分院认为,崔男请求赔偿30万余元应合理,判处上诉驳回,维持原判并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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