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言博客】梦幻的歌“常回家看看”入法

【新唐人2012年7月31日讯】◎梦幻的歌—“常回家看看”入法

最近,中共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有委员建议,把春晚唱过一首歌的歌名“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对此,人民大学教授张鸣评论说﹔这样的条款写入法律之后,怎么操作呢?常回家看看,什么叫做常呢?是每天早晚请安,还是一周一次?如果子女不常回家,父母可不可以因此而将子女告上法庭呢,法官会判他们什么罪呢?让我想不通的是,如今世道,无论城镇还是乡村,不赡养父母的人,比比皆是。很多老人,在丧失了劳动能力之后,往往遭到弃养,还有很多农村里的老人,生了病,只能硬挺,因此而自杀的,好多村庄都有。的确,我们的社会,不赡养父母有法律管着,但是,这样的法律,在众多被弃养的老人面前,非常的无力。这种人间悲剧,在现实社会里,往往没有人过问。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一个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即使制定了,操作起来也难。严格来讲,中国缺乏的是,有关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关农民的老年生活保障问题,即使交了养老基金,最后能不能老有所养,也是一个问题。很多地方,农民交了养老金,但最终,只能领到每月几块钱的养老费,像笑话一样。 面对这样严峻的老无所养的现实,多少老年人寻短见的血淋淋的现实,这些人大常委们,却只盯着“常回家看看”做文章,不知道是歌听多了呢,还是酒喝多了。其实,很多下层民众不能常回家看看,倒不是因为不孝顺,而是没条件。家在中西部,人在沿海打工,不可能每个月都回家看看,否则,挣点钱都交铁道部了。每年春节回家一次,还往往买不着车票。真能常回家看看的,却不回家的,只是非常少的一部分人,为这些少数人,立一个没法操作的法,“常回家看看”也只会是一首梦幻般的歌。

◎为什么中国人不爱国

网上有篇署名王锦奇的文章,对当今中国人爱不爱国的问题评论说:中国人,历来少有真正的爱国者,爱国罪倒不少:很多人心目中的民族英雄毛太祖,为赢得苏联的承认,于是,承认了外蒙古独立。今年,又出现了多个,用煽动民族情绪赚钱骗名,最后逃往外国的真人秀。天天喊着爱国的庙堂之人,也成为裸官。原因何在:梁启超说过,统治者对百姓“役之如奴隶,防之若盗贼,民众岂会爱国?恃强凌弱。所谓“成者王侯败者贼”,是中国传统的典型写照。人类的文明就在于,规范强者,防止暴力与武断。但上世纪,专制传统恰遇宣扬暴力革命的马列,激发了弱小和满怀仇恨的多数中国人,枪杆子里出政权,获得了市场,染满鲜血的五星红旗,飘扬在中国大地上。枪杆子出政权的结果是恃强凌弱,并成为社会的普遍规则。在这种规则下,人人在欺负别人的同时,也或多或少的被别人欺负。那些飞扬跋扈不可一世的高官倒霉时,只有尿裤子,喊冤、磕头的份。那些威风凛凛的警察,见了上级两腿都发抖。强者不会常强,弱者不会常弱,强者内心也充满恐惧。人人无安全感。所以,无论达官贵人,有机会无不逃之夭夭,逃到他们喊着反对的美国等西方国家。王立军是他们中最典型代表,他的主子同样可以代表爱国贼的行为方式和思想。文章说,如果不改革,不建立人人平等自由基础上的民主制度,恃强凌弱的丛林规则盛行,每个人都有随时逃离的心态,无人真正爱国。包括今天的胜者王侯,因为他们怕明天成为败者贼。

◎鱼翅不过漱漱口罢了

有网友说:“今儿个,CNN报导了,中国政府计划禁止官方宴会吃鱼翅。可见都在吃,但要三年才能实施。估计是,算好了海里的鲨鱼只够处级以上畜生们吃三年的,再想吃也没了。其实这规定纯属扯淡,当官的,除官方宴会之外,十顿饭有九顿半都是别人请的,豹胎、猩胆只等闲,鱼翅,也就是漱漱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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