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起诉薄谷开来 惩治高官惯例

【新唐人2012年7月27日讯】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案”日前在与案件不相关的安徽合肥被起诉,实际上,中共省部级高官案件“异地起诉”已经形成惯例。中国问题专家表示,此举表面上是为了避嫌,但却突显了中共体制下的司法不公正。

谷开来案件不是在重庆审理,而是被指派到与薄熙来、谷开来毫不相干的异地:安徽起诉,引发关注。

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李天笑认为,异地审判凸显了中共司法的不公正。

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李天笑:“为什么呢,因为按照西方整个司法的体系来说,从正常社会的司法体系来看,在哪里犯案件就应该在哪里处理,你那边的中共法官也好,检察官也好,正是因为他跟这个谷开来或者薄熙来有直接的联系,他可能会造成司法的不公正,也就是说中共的这个体系下的司法官员他本身这个不公正。而且异地审判这个也是按照中共的政治要求来做的,来操作和定位的,绝对不会按照事情的本身原委,隐瞒什么东西,把什么东西突出来,或者是重点来做,这样的话,按照中共要求,最后达到某种程度。”

事实上,“异地起诉”已经是中共惩治高官的惯例。据《东方法学》2012年的统计,自2001年轰动全国的辽宁“慕马案”异地审理之后,90%以上的中共高官腐败案件,都是异地审判。

例如,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在天津受审﹔原贵州省政协副主席黄瑶在四川受审﹔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在河北受审﹔原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在河南受审等等,都是异地审理。

新唐人电视岚山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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