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祥认罪 争取当污点证人

【新唐人2012年7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黄意涵台北7日电)特侦组侦办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涉贪案,今天再度约谈地勇公司负责人陈启祥和女友说明。陈启祥委任律师顾立雄指出,陈启祥向检方自白认罪,争取当污点证人。

特侦组发言人今天手机关机、办公室完全不接电话,检察总长黄世铭在林益世案爆发后也不接受采访,所以无法了解检方是否接受陈启祥请求适用证人保护法。

陈启祥上午戴着墨镜和口罩和程姓女友低调现身,由律师陪同到案,历经10小时讯问后离开特侦组,面对大批媒体询问不发一语。

顾立雄表示,陈启祥在特侦组上次讯问时,就已争取转为污点证人,希望依据证人保护法第14条与自首等相关规定,以自白认罪换取减刑或免刑。

依证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于侦查中供述与该案案情有重要关系的待证事项或其他正犯或共犯的犯罪事证,“因而使检察官得以追诉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在检察官同意后,可就她所供述的犯罪减轻或免除其刑。

媒体询问,这是否代表陈启祥已取得免死金牌?顾立雄表示,陈启祥本来就是检举人,“没有免死不免死的问题”。另外,顾立雄表示,陈启祥目前未请求人身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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