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牛奶投毒案开庭 莫逆之交是凶嫌

【新唐人2012年6月30日讯】(新唐人记者何雅婷综合报导)6月27日上午9时,震惊全国的平凉牛奶投毒案在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庭审表明,投毒者的犯罪动机只是出于“市场竞争”,该案致使3名婴幼儿中毒身亡的。有舆论表示,中国人应该对这个悲剧反思,市场经济缺失了“信仰基础”,使本应该双赢的市场就变成了“战场”。

甘肃牛奶投毒案开庭审理

据大陆媒体报导,2011年4月7日,甘肃牛奶平凉市崆峒区39人因食用牛奶中毒,多名孩童出现危情,其中3名婴幼儿身亡。后经医院检查发现,这些具有相同症状的患者均系亚硝酸盐中毒,他们大多数食用了前一天下午购买的牛奶。

后经警方查证排除牛奶商投毒的可能,进而查出这一事件为该牛奶商同行竞争者所为。而他们曾为“莫逆之交”。

今年6月27日,犯罪嫌疑人平凉市崆峒区居民马秀玲、吴广全,因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被审判。

据报《兰州晨报》6月29日报导,6月27日上午,吴广全夫妇的两儿两女都到法庭旁听了案件的审理。当看到戴着脚镣手铐的母亲被带进法庭时,马秀玲的两个女儿泪流满面。

吴广全夫妇的子女表示,如果不是在法庭上听到父母的亲口供述,他们怎么也不会相信父母会做出这种事。“我相信父母在法庭上的供述,相信他们并不了解亚硝酸盐的危害性。当初那样做只是想搅黄马文选的生意,根本没意识到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儿子吴宝军说,希望法院能对父母从轻处罚。

投毒案始末

据大陆媒体报导,2011年4月7日,先后有39名面部及全身皮肤青紫、不断抽搐、呼吸困难的患者陆续到平凉市人民医院、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其中有多名婴幼儿病情危重,当天有3名婴幼儿不治身亡。3名死者均不满两岁,最小的只有两个月大。

当天下午2时许,医院确诊这些具有相同症状的患者均系亚硝酸盐中毒。

随后,当地警方在牛奶供应者马文选家提取的牛奶样本中检出了俗称“火硝”的亚硝酸盐。
经进一步调查,警方把犯罪嫌疑锁定在同为牛奶供应商的吴广全夫妇身上。

4月9日下午,警方在吴广全家里发现了亚硝酸盐的残留物,同时在养牛场附近发现一个红色塑胶袋,经检测里面含有亚硝酸盐残留物。此后,警方又从吴广全的指甲、上衣口袋中以及擦拭物中检出了亚硝酸根离子。

警方同时调查发现,4月5日上午吴广全送牛奶途中,在平凉新民北路爱民巷陈某的店内花3元钱购买了300克煮肉用的“火硝”,其主要成分为亚硝酸盐。

面对证据,吴广全夫妇交代了二人合谋向马文选牛奶中投放亚硝酸盐的事实。

吴广全夫妇投毒的动机很简单,因为马文选“撬”了他们家的客户,影响了他们家的生意。为了达到商业竞争的目的,他们选择投毒,让马文选家的牛奶变红,让食用其牛奶的客户“闹肚子”。为了达到目的,吴广全的妻子马秀玲与吴广全商议购买“火硝”投毒报复。而此次投毒最终导致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洗清了嫌疑的马文选表示,从未想到投毒的人就在自己身边,而且是自己相交莫逆的朋友!

据马文选讲,当初是吴广全将他带进奶牛养殖这一行业,他们之间一直相处得很好。几年前,吴广全为了帮他贷款,曾将自家的房产证借给他让他抵押贷款。对此他一直非常感激,认为吴广全是真正的朋友。两家逢年过节也互相走动,关系融洽。那时,他们两家的养牛场相距很远。

2010年9月,在吴广全的建议下,他们两人合租了一个牛棚,一家占用一半,两家共用一套铡草机等机械设施,从此两家的关系出现了变化。

“说实话,吴广全有时往出售给客户的牛奶中掺水,他们家的牛奶显得比较清。由于我们家的牛奶从不掺水,看起来要比他们的奶稠。”马文选解释说,原来吴广全在马坊村有很多客户,自己只有极少一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吴广全的客户都跑到了他这边。

市场经济需要“信仰基础”

《福音时报》对此案发表评论表示:“商场如战场”,有人用这句话来描述商场上激烈的竞争,由此表达对商场竞争之激烈已达到“你死我活”的程度。甘肃牛奶投毒案的悲剧值得中国人去反思。

评论认为,在整个市场经济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市场经济本身应是一个双赢的结局。但是,作为市场经济最重要的“信仰基础”,即对生命的敬畏,对道德的尊重,对法律的遵从等等,在当今的大陆社会已严重缺失。

评论表示,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经济,需要法治;市场经济是一种德行经济,需要道德;市场经济更应是一种天职经济,需要信仰。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法治不能缺失,道德不能缺失,信仰更不能缺失,因信仰而神圣,因信仰而敬畏。

文章认为,首先参与竞争的人,需要最基本的对生命和他人权利的敬畏,需要最基本的信仰作为竞争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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