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邻排烟难忍 法院以烟微驳回

【新唐人2012年6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7日电)中市吕姓妇人控告方姓邻居将厨房油烟排气管面对她家,导致她长年忍受油烟臭味、健康不佳,要求拆除。台中地院认为,排气轻微并未正对吕家,现代生活须互相容忍,判处驳回。

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民事判决书指出,吕姓妇人今年指控邻居方姓妇人,73年在住家后方装设排气管,排放厨房油烟,排气管正对吕妇住家,导致她长年忍受油烟臭,健康不佳,并声请调取医院病历。

方妇则指称,排气管装设在她家后方2层楼高,排气管并未正对吕家,方家仅她与孙2人住,每天只煮3餐,排气管出口及附近墙壁均无油污,排放的油烟相当轻微。

吕妇曾2度向环保局检举方妇,经环保局稽查检测,方妇排气管并未违反规定;而吕妇病历等资料又未提出疾病与吸入家用油烟有关。

台中地院认为,方妇住家排气管并非正对吕妇住家,且属于正常使用,排放油烟轻微;现代大楼林立,因应都会生活型态生活空间狭小,互相容忍实属必要,吕妇要求方家拆除排气管并不合理,而判处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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