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刑法 打击囤积居奇

【新唐人2012年5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31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刑法修正草案,对意图抬高交易价格,囤积粮食或其他民生必须的饮食物品等,无正当理由不应市销售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

草案规定,对意图抬高交易价格,囤积粮食、农产品或其他民生必须的饮食物品,或种苗、肥料、原料或其他农业、工业必需的物品,无正当理由不应市销售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

意图影响交易价格散布不实资讯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20万元以下罚金。

由于刑法第251条,有关遏止不法囤积居奇相关规定,无法将一切民生必需用品及各种行为样态都纳入规范,行政院长陈(冲)要求公平会及农委会后续检视“公平交易法”及“农产品市场交易法”是否也应配合修正;并要求法务部考量非属饮食类,也非专法可资规范的民生物资,有无必要加以因应处理。

陈(冲)说,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内容包括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增订加重诈欺罪,惩处冒用政府机关或公务员名义的诈欺行为;另提高重利罪刑度,并增列加重重利罪,遏止地下钱庄违法放款讨债情事。

他表示,这次修正的内容都是民众极为关切的民生议题,法务部应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党团沟通,早日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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