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案结判无期 显胡温掌控18大

【新唐人2012年5月19日讯】厦门远华走私案星期五在厦门宣判,主嫌赖昌星被控走私普通货物罪及行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追缴犯罪所得。

厦门市中级法院星期五上午宣判,远华走私案主嫌赖昌星判处无期徒刑。

时政评论员邢天行:“现在判刑其实也就是18大它这个安置人员上,胡锦涛这边呢基本上已经是大获全胜了,没有什么任何后顾之忧,赖昌星这个案子到这里也应该是有个眉目了,所以这个案子在表面上也就是出台了。”

厦门远华走私案1999年案发后,赖昌星便潜逃到加拿大,于去年7月引渡回中国﹔据时政评论员分析,他是胡温稳定18大的人事布局,震摄江派势力的最有力的棋子。

时政评论员邢天行:“从以前查出来看,(赖案)还涉及到李鹏家族、还有江泽民,如果通下去可以通到那里去,实际上他(赖昌星)是对江派势力(起到)一个非常大的震摄(作用)。”

赖昌星被指控从1995年12月至1999年5月期间,走私货物总值274亿元人民币,逃税近140亿,行贿官员总额接近4000万,涉案官员多达64人﹔据外界了解,该案涉及的官员层级相当高,许多并未被追究。

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赖昌星的案件牵涉了高层很多人,很多官员,特别是贾庆林嘛,这个能不能通过赖昌星这个案子追究到更深层次的问题,这个就要看中共的法治是真法律还是假法律了。”

据了解,涉远华案遭判刑的官员有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判死缓﹔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判无期徒刑﹔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及赵克明,判死缓﹔厦门原海关关长杨前线,一审判死刑等。

新唐人记者易如、邱奇心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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