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求刑无法源 法务部遭纠正

【新唐人2012年5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9日电)监察委员调查发现,检察官对简易与协商外案件,起诉时动辄具体求刑,于刑事诉讼法无据,如艺人Makiyo案求刑与判决落差情况,易造成社会预断,损及司法威信,今天纠正法务部

监察院司法及狱政委员会上午通过监委李复甸、赵昌平提案,纠正法务部。纠正案文指出,检察官对简易与协商程序外的一般案件,动辄在起诉书具体求刑,但具体求刑查无法律依据,且易形成社会预断和法官审理压力,法务部检讨,回归刑事诉讼法规定。

李复甸表示,以近期Makiyo(川岛茉树代)案为例,检察官依重伤害罪嫌将Makiyo与日籍友人友寄隆辉具体求刑,最后法官依普通伤害罪宣判,反映检察官求刑与法官判决间常有落差。

他说,由于检察官仅依行政命令就在起诉时具体求刑,其实应在法庭言辞辩论时提出。在起诉时具体求刑,不但在刑事诉讼法未有依据,且经媒体报导后,易使法官难免有先入为主想像,社会大众也易对判决结果产生“轻判”的感觉,损害司法威信与公平性。

检调经历资深的赵昌平表示,检察官起诉时具体求刑,“这1、20年才有”,在落实实质正义前,程序正义应是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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