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籍女华商广州被判刑 将上诉高院

【新唐人2012年5月9日讯】广州大学华南软件学院原副院长、该院创办者之一的澳籍华人女企业家邹婉玲(Charlotte Chou)日前被中国广州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等罪名被判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约合308,098澳元),邹婉玲当庭表示将要上诉。在判决下达前,她已被警方关押超过3年。

据墨尔本时代报报导,这是广州中级法院在短短一个多月间判处的第二位澳籍人士。3月31日,澳籍华人企业家吴植辉(Matthew Ng)在这里被判刑11年半。这两起案件引起了人们对大陆法院系统司法廉洁问题的关注。在邹的案件中,她在没有被判决的情况下遭到了长期羁押,澳大利亚政府亦对此表示关切。

邹婉玲的妹妹,菲奥娜•邹(Fiona Zou)说,她对重判并不感到意外,因为法院明显无视她的律师团所提出的证据。菲奥娜说:“通过之前的庭审,我们已经感觉到这个法庭的不公。我们不知道高级法院是否会公平,但我们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这里发生的一切已打击了我们对大陆司法系统的信心。”

邹的案件不仅涉及到商业伙伴间的纠纷,还曝出涉案人可能贿赂司法的嫌疑。邹的支持者指,华软学院的小股东朱汉邦(Zhu Hanbang)为了夺取学院的控制权而向广州当局行贿,致使邹被长期羁押。

发案后,邹婉玲曾以行贿罪的名义被判入狱18个月,就在刑满释放当日,又被控从华软学院贪污数百万元人民币而再遭逮捕。然而她一直坚称这笔钱是学院偿还她个人贷款的合理支出。邹婉玲在判决下达当日显得比较平静。进入法院前,她是头戴黑色的头罩被带下警车的。警方称此举是出于“隐私的原因”。

宣判后,法庭给了邹婉玲与家人五分钟时间,她抓着妹妹的手,询问了家人的近况。菲奥娜说:“被关押了这么久,她已经做了最坏的准备,所以没有多谈案子的事,更多问及的是家父和她的儿子。”

邹婉玲是一位单身母亲,2008年6月被广州警方拘捕时,她一岁的儿子林肯(Lincoln)还在熟睡中。从那时起,儿子就一直和祖母相依为命,再也没有见过母亲。

邹的案件与此前吴植辉的案件有很多相似之处,吴的律师坚持认为他的案件是由某公司精心策划的,目的在于夺取吴名下在线旅游公司的控制权。

悉尼大学国际安全研究中心的中国问题专家约翰·李曾就此问题表示:当外国人在中国做生意时,往往不是与中央管理的国有企业打交道,就是与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打交道。国有企业不仅是归中国共产党所有,实际上工作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都由中共任命。所以,如果你与中国国有企业有什么商业纠纷,你完全有可能给自己招来麻烦。

约翰·李认为,澳籍华人在中国经商更具风险,因为他们自以为他们对中国更了解。他说:“在中国,对你的经营,关系网是真正的货币。作为一个华人企业经营者在中国经营,显然有文化的优势。但问题是,越接近风险口,面临的危险就越大。”

他说,在中国,当(吴植辉)面对法庭的刑事指控时,95%的可能会被定罪判刑。原因是他激怒了不少与国有企业、市政府和市委有密切关系的当地企业人士,而该地区的检察官和法官都是由这个政府任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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