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盘检讨都更条例

【新唐人2012年3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30日电)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引发社会关注,行政院发言人杨永明今天表示,行政院长陈(冲)已要求内政部近期内提交都市更新条例检讨修正内容。

杨永明并说,都更条例施行10多年来,就部分个案引发的民众抗争与疑虑,内政部应本于主管机关的立场,通盘就都更条例进行检讨,并研提具体修法评估意见,以求兼顾都市更新的推动与消弭民众对于都更过程利益分配的疑虑。

他说,都市更新条例民国87年公布施行以来,历经9次修正,包括第25之1、第27及第36条等部分条文更已多次修正。

杨永明表示,由于各次修正发动的来源不同,过程复杂,修正结果是否符合法律逻辑的一致性、前后条文是否呼应、以及是否平衡各方权益的保护?

他指出,陈(冲)去年担任“国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导小组”召集人时,就已针对都市更新条例相关条文指示检讨。陈(冲)日前已要求内政部近期内提交检讨修正内容,并将国有土地参与都更应循程序提交至现由行政院副院长江宜桦主持的小组讨论。

杨永明表示,陈(冲)先前已在“国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导小组”中提示,可仿财政部所订“都市更新事业范围内国有土地处理原则”及“国有非公用土地参与都市更新注意事项”等规定,订定管理公有土地参与的处理原则,以避免一律采让售方式,或因某些都更方式定义不明致私有土地有以小吃大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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