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议员:引用特权法查曾荫权

【新唐人2012年3月2日讯】(中央社台北2日电)针对香港特首曾荫权昨天为接受富豪宴请道歉并流下男儿泪,香港立法会部分议员认为,公众要的不是眼泪,而是资料,呼吁引用特权法(权力及特权条例)查曾荫权

香港东方日报引述李永达等议员表示,曾荫权昨天没有交代富豪名字,更无解释贪腐问题,所以提出引用特权法索取相关资料。

议员何秀兰认为,昨日特首只是道歉,但公众不是要“一公升眼泪”,而是资料,所以提出成立专责委员会调查事件。

她并称如果议员在立法会大会动议并不获通过,工党不排除启动弹劾程序。

还有议员认为,曾荫权在昨天的道歉举动“做戏多过有悔意”;虽然目前廉政公署已立案调查,但劝曾荫权应该停职或放假以避嫌。

报导表示,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今天进行会议,讨论是否引用特权法调查曾荫权接受款待及涉利益输送等事项。

曾荫权方面日前则强调自己“依足本子”(本分)办事,否认自己是“贪婪的人”,并愿意配合廉署调查,认为不需就事件下台及停职。

“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为赋予香港立法会、议员及人员多项权力及特权,是立法会议员监察政府施政的重要依据,有立法会的“撒手(金间)”及“尚方宝剑”称号。立法会曾多次引用权力及特权法成立专责委员会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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