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应台弃居港权 专家看法不同

【新唐人2012年2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3日电)对于中华民国候任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龙应台能否放弃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本地法律专家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可以,有人认为有问题。

明报今天报导,龙应台获委任为文建会主委后,已向香港入境事务处表示放弃居港权,返台后也会把香港身份证寄回香港。

报导引述香港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张达明说,本地并无相关法律基础处理“放弃居港权”的申请。

他说,以龙应台个案为例,即使她向入境处表示欲放弃港人身份并寄回香港身份证,此程序极有可能不存在任何法律效力。

他指出,由于入境处没有相应机制处理,因此,对于龙应台的可能做法,最有可能的反应是“知悉”有关申请,但无法按照某些程序“取消”其居留权。

不过,执业律师王志杰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时说,他不清楚港方是否有处理“申请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机制,但按照法律常理,不可能没有方法让人放弃。

王志杰说,香港并非国家,拥有香港居留权只是拥有“residence”,不是国籍(nationality),现在国际上连国籍都可以放弃,更何况是“residence”。

媒体报导,2003年到港大任教的龙应台,因住满7年,依法拥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拥有居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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