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会:非不可替代 禁征农地

【新唐人2011年12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4日电)立院昨晚三读通过行政院版“土地征收条例修正案”,引发农民团体不满。行政院农委会主秘戴玉燕表示,会坚持农地征收采高强度保护,非合理性、必要性不能征收。

“土地征收条例修正案”三读通过,农民团体不满征收农地要件的公益性,未设置须由中央政府地政机关召开听证会评定,以及除了国防、交通及水利等符合公益要件的建设可征收特定农业区之外,又通过行政院重大建设案可征收特定农业区,开了漏洞,且没规定市价征收由估价师评鉴等,认为依旧没有要杜绝浮滥征地问题。

戴玉燕表示,昨晚三读通过的土地征收条例增列第3条之1,强调除非基于国防、重大交通建设、水利建设等符合公益性质,否则都不能纳入土地征收的勘选用地。

她说明,农委会会参与内政部都委会或区委会审议行政院重大建设土征案的会议,农委会认为,每个个案都必须确实经过审认,有必要性、合理性或不可替代性,才能征用农地;如果这部分没有充分的理由,农委会会坚持保护优良农地必须做为农业使用,要留下来。

她重申,虽然土地征收条例的主管机关是内政部,但在相关会议上,农委会具有建议权;为维护农民的权益,农委会以农业中央主管机关的立场,一定会强调对优良农地采取高强度保护,除非不得已,否则都希望农地能保留做为农牧使用。

关于农团与学者前述 3点不满与主张,她说,该法的主管机关为内政部,应由内政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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