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非不可替代 禁徵農地

【新唐人2011年12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4日電)立院昨晚三讀通過行政院版「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引發農民團體不滿。行政院農委會主秘戴玉燕表示,會堅持農地徵收採高強度保護,非合理性、必要性不能徵收。

「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農民團體不滿徵收農地要件的公益性,未設置須由中央政府地政機關召開聽證會評定,以及除了國防、交通及水利等符合公益要件的建設可徵收特定農業區之外,又通過行政院重大建設案可徵收特定農業區,開了漏洞,且沒規定市價徵收由估價師評鑑等,認為依舊沒有要杜絕浮濫徵地問題。

戴玉燕表示,昨晚三讀通過的土地徵收條例增列第3條之1,強調除非基於國防、重大交通建設、水利建設等符合公益性質,否則都不能納入土地徵收的勘選用地。

她說明,農委會會參與內政部都委會或區委會審議行政院重大建設土徵案的會議,農委會認為,每個個案都必須確實經過審認,有必要性、合理性或不可替代性,才能徵用農地;如果這部分沒有充分的理由,農委會會堅持保護優良農地必須做為農業使用,要留下來。

她重申,雖然土地徵收條例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但在相關會議上,農委會具有建議權;為維護農民的權益,農委會以農業中央主管機關的立場,一定會強調對優良農地採取高強度保護,除非不得已,否則都希望農地能保留做為農牧使用。

關於農團與學者前述 3點不滿與主張,她說,該法的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應由內政部回答。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