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无忧:刀俎上的中国纳税人

【新唐人2011年11月24日讯】 未经人民同意征税无异于抢劫

十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浙江湖州织里镇发生大规模抗税事件,数以万计的民众示威游行,引发骚乱,当局出动数千名警察弹压,最终数十人被拘捕。无独有偶,十一月一日,北京地税局向艾未未的夫人路青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发课文化发展公司送达法律文书,责令缴纳包括补税、滞纳金及罚款在内共计一千五百二十二万元。这两件事再次把中国纳税人的处境问题凸现出来。

在中国其实每个人都是纳税人,只要他有任何购买和消费行为。因此,纳税人是每个公民的身份,纳税人的权利和境遇关系到每个人。国家是公民组成的,政府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公民之所以将自己的私有财产拿出来纳税,是因为要雇佣政府为自己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税是人民支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费用,国家征税应以人民的同意为前提,用税应以人民的需求为考量。人民的授权是国家征税唯一的合法性源泉,政府无权单方面征税和决定税款的使用。未经人民同意而征税,其性质无异于抢劫。

纳税人的权利是公民人权的具体表现。税法不应是征税之法,而应该是保障纳税人权利的法。保障纳税人的权利是税法的根本目的。纳税人的根本权利就是享受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实现这一目的,纳税人必须具有征税决定权和用税监督权这两项权利。为保障这些权利,作为纳税人的公民需要具有宪法和法律保障的财产权、言论自由权、结社权等各项基本人权。

中国税制特点:贪婪凶恶

然而在中国,纳税人却似乎仅仅是“纳税义务人”。《宪法》第五十六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却不提纳税人首先享有权利。官方舆论片面宣传“纳税光荣”,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似乎纳税只是纳税人对政府无条件承担的义务。中国税制有两个特点,一是贪婪,一是凶恶。贪婪体现为苛捐杂税,税负繁重,只知掠夺,不知回报。经济改革三十余年,中国创造了所谓的经济奇迹,经济总量跻身世界大国,大部分人民却没有分享相应的红利。根据美国《福布斯》杂志,中国大陆的税负痛苦指数多年来始终名列世界前茅。这次织里抗税的起因就是当地政府增征所谓机头税。凶恶则体现为纳税人义务极大化、权利极小化,当局选择性执法,甚至刻意利用税法对付异见人士。二○○九年当局就以税务问题整肃了维权机构“公盟”。此番重罚发课公司并认定艾未未是“实际控制人”,显然是惩治这位长期以来不懈抗争的公民领袖,企图用炮制出来的经济问题达到政治打击的目的,杀一儆百。

中国的税法是典型的恶法,不但轻视纳税人的权利,甚至为纳税人维护合法权益制造重重障碍。“无救济则无权利”,被侵害的权利如果没有法律救济途径就形同虚设。湖州织里的纳税人面对横征暴敛,没有其他有效的解决途径,只能走上街头抗争。发课公司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遭遇很大困难。按照中国税法,它需要将应补税款和滞纳金先行缴纳才能提起行政复议。试想,这么毒辣的规定,难道不是意在使人难以行使甚至就是剥夺诉权吗?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便是中国纳税人的现实处境。

反抗恶法虐政具有正当性

在疯狂搜刮民脂民膏却不提供人民需要的公共服务的专制政权统治下,征税缺乏合法性,避税、漏税、逃税在这个意义上说至少不可苛责。如果是有意识地反抗恶法虐政,那就更具有正当性了。反抗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织里抗税举世震惊,官方喉舌《环球时报》发表评论称,“无论何因,施暴者都应受严惩”。发课公司被罚,国内外强烈关注,而《环球时报》主编胡锡进说,“让法律最终来解决一切,扯别的没意思”,俨然是尊重司法的嘴脸。然而法律是共产党制定的,法院是共产党开的。很有意思,在统治末期,专制者越来越喜欢讲“法律”。近期《刑事诉讼法》《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的修改都在验证这一点。它希望用似是而非、以紫夺朱、鱼目混珠的“法制”把人民困在牢笼中。实际上“法制”不等于“法治”,“法治”不单是形式上的法网严密,而是意味着“良法”的治理。当年的法西斯德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对犹太人、对进步人士的迫害都有“法”可依,但这种“法制国”和“法治国”完全背道而驰。对纳税人来说,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局限于对专制者单方制定的所谓法律的无条件遵从。

对利用税法进行的剥削或迫害,“依法维权”(例如先交钱再打官司维权)是一种应对,非暴力不合作(例如《论公民的不服从》作者梭罗那样,拒绝交税、宁愿坐牢)是一种,激烈地抗争乃至暴力抵抗也是一种。湖州织里的抗税风潮虽被当局平息,引发事件的增税措施也暂停执行。可以说,织里抗税取得一定的胜利。发课公司也正在积极应对当局的迫害,坚决维权,国内外很多正义人士以捐款、借款等各种方式声援被迫害者,向恶法抗议,这些人都是具有公民意识的可敬纳税人。无论具体事件中的抗争结果如何,专制者在道义上永远是失败的。根本上,纳税人的权利保障最终取决于社会的民主法治,彻底改变不合理的制度是最好的维权。中共武装到牙齿,它现在固然还有能力为所欲为,但民众不屈不挠地反抗,决定了它终究要一败涂地。未来的中国是民有、民治、民享的中国,纳税人作为公民将真正当家作主。

文章来源:《动向》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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